恩波格斗称被王宝强哄骗签协议,承诺6500万分账未兑现后报警
近日,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声明,称在与知名演员王宝强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时,被王宝强及其公司哄骗签订了不利于俱乐部的协议,并指责王宝强未兑现承诺的6500万元票房分账。此事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恩波格斗俱乐部称,双方曾就电影《八角笼中》的拍摄达成初步协议,约定影片票房超过9亿元时,俱乐部可获得5%的票房分账。然而,在签订正式协议时,王宝强方面以种种理由哄骗恩波,最终使其签订了一份授权费仅为20万元且没有票房分账条款的协议。恩波格斗俱乐部表示,在拍摄过程中,俱乐部为影片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包括车辆接待、资源对接、拍摄设备提供以及演员选拔培训等。然而,当影片上映并取得22亿的票房佳绩后,王宝强方面却拒绝履行承诺,拒绝支付应得的票房分成。
恩波格斗俱乐部在声明中称,他们曾多次尝试与王宝强及其公司沟通,但对方一直采取拖延抵赖的方式,拒绝兑现承诺。无奈之下,恩波格斗俱乐部选择了报警,希望警方能够介入调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恩波格斗俱乐部的指控,王宝强方面尚未作出正式回应。不过,电影《八角笼中》的制片人刘勇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力挺王宝强,称双方之间的协议白纸黑字签得清清楚楚,并已按照对方要求支付完毕。他还指出,王宝强在恩波生病期间飞到成都探望,并支付了30万元的医疗费用。此外,王宝强还参加了格斗公益慈善赛,为俱乐部募捐了30万元。
然而,恩波格斗俱乐部对此并不认同。他们表示,王宝强确实支付了30万元的治疗费,但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近200万元。同时,他们指责王宝强要求俱乐部配合他对外宣称是王宝强帮助支付了全部医药费,这与事实不符。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恩波格斗俱乐部称存在两份协议,前一份约定授权费40万元及票房9亿元内不分账、超9亿元给俱乐部5%票房分账,后一份授权费变为20万元且无票房分账条款。两份协议关键条款差异大,易引发争议。但现有证据仍不能证明王宝强方存在诈骗行为。如果俱乐部能够证明后一份协议的签订存在欺骗等情形,该协议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效力瑕疵。
目前,警方已受理了恩波格斗俱乐部的报案,并向俱乐部出具了回执。接下来,警方将展开调查,以查明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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