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睡觉1小时被开除,员工起诉公司获赔35万
近日,一起因上班期间睡觉被开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江苏泰兴的张某因在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辞退。然而,张某认为公司的这一决定违法,于是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35万余元的赔偿金。
据悉,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拥有长达20年的工龄。2024年8月17日,张某因前一天开车到半夜,次日上班时感到极度困乏,于是在自己的工位上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睡了1个小时。这一行为被公司发现后,张某被指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面对公司的决定,张某表示不服,认为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他随即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方面表示,张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张某方面则辩称,其睡岗行为系因前一天晚上开车导致极度困乏,且睡岗时间仅为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此外,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张某确实存在上班睡觉这一违纪行为。然而,从张某的管理岗位特性及其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法院指出,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方面考量,其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因此不宜认定为“严重”。
此外,法院还注意到,张某在公司工作了20年,期间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基于以上事实,泰兴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公司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处罚,而张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因此被开除并不冤枉。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公司在处理此事时过于简单粗暴,没有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和长期贡献,因此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
此次案件不仅揭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冲突,更引发了关于法律与情理之间平衡的深思。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而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公司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关爱,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从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为非经营性网站,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