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签署协议可不缴社保”类谎言坑害劳动者
近日,一种名为“签署协议可不缴社保”的谎言在网络和现实中悄然蔓延,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威胁。据多家媒体报道,一些不法商家和用人单位利用这一谎言,通过销售所谓的《员工自愿自行缴纳社保协议书》或类似的承诺书、申请书,诱导劳动者和公司签署协议,以此逃避社保缴纳义务。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保缴纳秩序,还损害了社会保险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制度,其缴纳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然而,一些商家却声称,只要公司与员工签署此类协议书并签字盖章,即可免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这种说法显然是违法的,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尽管类似的协议已被多家法院认定为无效,并在相关判决中明确释明缴纳社保不因劳动者放弃而免除,但这一现象依然存在,其背后的原因不容小觑。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试图将缴费义务转嫁给劳动者,误导或变相强制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出于多得实际收入、已缴纳城乡社保或对社保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原因,未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保当回事。
此外,一些地方的人社、网信部门对违法网络信息回应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也客观上助长了此类行为的蔓延。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受到影响,降低其保障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它可能引诱不法商家和心存侥幸的用人单位钻制度的空子,误导劳动者忽视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最终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保缴纳秩序,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信息发布者;其次,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保意识;最后,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同时,劳动者自身也应保持理性思考,不要轻信“签署协议可不缴社保”等谎言。要认识到社保是保障自己未来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能因贪图一时小利而放弃参加社保的权利。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谎言的蔓延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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