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局公布四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案:经营者被罚数万
案例一: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为一辆电动自行车安装与原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致的蓄电池,并计划以此进行销售。这一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正在将顾客电动自行车的原配48V电池(4块)增加至6块,以提高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能力。该公司的这一行为同样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5月,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为迎合部分销售者需求,对其待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加装了载人套件(即改装鞍座)。该公司的行为再次触犯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于该公司一年内已因违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受到过行政处罚,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从重处罚,于2024年6月作出了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3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为2辆电动自行车加装了护杠等装置,以提升车辆的外观和防护性能。然而,这一行为同样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5月,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监局表示,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违法而且危险。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容易引发线路发热、过载甚至短路,导致蓄电池自燃和爆燃;更换大功率电机则会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蓄电池自燃的概率;解除限速后车辆超速行驶,极易导致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下降,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为此,北京市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同时,市民若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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