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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即怀孕、频繁请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引争议

发布时间:2024-07-02 10:32:02来源:
近日,“员工入职即怀孕并频繁请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引发广泛社会关注与法律讨论。此事件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管理边界。

案件概述:某公司新员工入职不久即告知怀孕,随后频繁请假。公司认为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团队效率,依内部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此决定引发员工强烈不满与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解析:《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相关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怀孕本身非解除合同理由,除非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其他可解除情形;员工频繁请假,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判断,若制度对请假次数、期限有限制,且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告知员工,违反规定时,公司可依规章制度处理,但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应先警告或处罚,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方可。

结论:公司因员工入职即怀孕并频繁请假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涉违法,除非员工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可解除合同情形。

建议:企业应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力度,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处理员工请假问题时遵循法定程序规定;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义务范围,在合理范围内行权并履行义务,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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