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后为10万元改口称自愿,法律不容情,多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6-13 17:51:12来源:
近日,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该案件涉及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
2020 年 5 月 11 日凌晨,女子小胡在龙港市遭赵某强奸,案发后小胡及时报警并提供证据。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及其亲友为逃避法律制裁,竟以 10 万元经济补偿诱惑小胡,让其改口称性行为是自愿。小胡在金钱诱惑下动摇,在赵某等人教唆下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称与赵某是情人关系,性行为自愿。然而其谎言未逃过警方调查,经仔细分析案件证据,发现小胡证言多处矛盾且与其他证据不符。
最终在法院审理中,小胡伪证行为被揭穿。法院认定赵某构成强奸罪,小胡及其亲友分别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赵某有期徒刑 3 年 8 个月,小胡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赵某亲友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
此案件再次警示,法律公正不容置疑,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受制裁。同时也提醒人们,面对金钱等诱惑时应坚守道德底线,保持清醒头脑,莫因贪念踏上违法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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