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子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和汕尾市委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子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经深入调查,叶子美被查实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叶子美,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广东陆河人。曾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长期在生态环境领域担任重要职务。然而,他在职期间未能恪守职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经查,叶子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失职失责;私欲膨胀,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资质申请、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子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汕尾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子美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守初心使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为非经营性网站,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