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处级以上干部1615人
严肃问责倒逼职能部门承担环保责任
□ 本报记者 张维
随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的全面完成,一个所涉规模庞大、问责不失严厉的结果也公之于众:158个责任追究问题,3371人被问责,其中169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级以上干部人数达到1615人。
“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顶风在江滩建酒店
一大批官员被问责
在江苏省镇江市,就有镇江市原副市长潘早云等一批官员被卷入这场问责风暴。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报,上述人员被追责的原因与镇江市长江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有关。镇江市对违反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占用河道的项目未全部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存在少报漏报问题。现场抽查发现,长江干流镇江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仍有19个项目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其中水法颁布实施前建设项目9个,颁布实施后建设项目10个。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扬中市有关部门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的西沙湾星空酒店位于长江河道内,扬中市明知该项目违法,但在上级排查时仍将其报告为水利设施。
令人唏嘘的是,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的收官之时,这个建在长江江滩上的酒店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提升改造。而督察组在现场检查时,西沙湾星空酒店仍处于营业状态,在道路上可见“西沙湾星空酒店”的路牌指示。
扬中市明知该项目违法,缘何在上级排查时仍将其报告为水利设施?这个酒店到底什么来头?这些问题一度引来社会强烈关注,产生恶劣影响。
镇江的问题还不止于此,通报中提到的还有:丹徒区安丰船业有限公司、振兴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2021年后仍存在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占江滩侵蚀江面问题。江苏复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未经审批违法占用长江岸线新建船舶修造和拆解项目,含油废水直排长江。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滩地430亩建设厂房和生产设施。江苏远泽电器有限公司产生废水偷排长江……
上述种种,与镇江在长江生态保护中本该扮演的关键角色极不匹配——地处长江下游南岸的镇江市拥有约293公里长江岸线,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生态地位重要。而镇江市相关部门和区(市)表现出来的,是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江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监管执法工作不力。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类似镇江这种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关监管部门长期放任企业违法行为的症结,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中并不少见。
例如,河北省邯郸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存在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在未完成备案、环评、能评等开工前必备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
西藏那曲市色尼区多个砂石料场未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也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草原征占用、水土保持等手续,放任其长期非法开采,共涉及草原面积46.8万平方米。
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尚未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仍需通过严肃问责倒逼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而坚持严的基调,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也正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原则之一。“严的基调是督察工作的生命线,是督察保持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根本所在。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始终,敢于啃硬骨头,对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坚决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说。
严的基调,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也能看出来。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其中正厅级干部93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59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576人),诫勉782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377人),其他处理744人。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从中不难发现,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呈现出级别高、力度大、覆盖广等明显特点。从问责的具体情形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占全部被问责人员的比例超过50%。从被问责人员构成看,处级以上干部人数约占全部被问责人数的48%。从被问责人员所在单位看,人员分布于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国有企业、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等。
可以看出,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这不仅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更能成为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的有力抓手。
鲜明指出突出问题
推进环境问题解决
问责不是目的,倒逼责任落实、促进问题解决才是目的。
事实上,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做法之一。始终坚持直面问题,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既关注面上的普遍性问题,也聚焦点上的突出短板;既着力把问题查准查实查透,也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和责任;既严肃指出问题,也推动以解决问题为契机完善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翟青说。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批督察报告中,都坚持60%以上的篇幅讲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结合被督察对象实际及其在国家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鲜明指出突出问题,向被督察对象有效传导压力。
近年来,一系列问题都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问责中得以解决。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全部分类退出,42座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植被破坏、草原退化等问题得到缓解,逐步恢复水草丰茂、骏马奔腾的风貌。
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已拆除并恢复植绿3700多亩,多个违建地块变身公园绿地,基本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青海木里矿区对渣山进行刷坡整形和种草复绿,对采坑进行边坡治理和回填,完成矿坑治理主体工程。
吉林取缔长白山违建高尔夫球场,拆除93栋187套违建别墅,通过还林复绿完成生态修复。
天津七里海、广西凤山、重庆缙云山、新疆卡拉麦里山、腾格里沙漠等地整改任务已阶段办结。
中国有色大冶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问题整改正扎实推进。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通过问责压实责任——在这样的过程中,法治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注重依法督察,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配套制定110个制度规范和模板范式,使督察有章可循,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同时,明确禁止“一刀切”和滥问责,要求地方对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肃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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