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微腐败”,重庆公开干部亲属涉权事项
◆ 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运行以来,一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基层“微权力”违规问题得到惩处
◆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涉权事项公开是一条必须遵守的制度红线,也是“安全线”,可以帮助清清白白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
原题《重庆公开干部亲属涉权事项》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松
基层党员干部奋斗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其手中权力虽然职权范围相对较小,可称为“微权力”,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则容易滋生“微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干部4669人,乡科级干部1.4万人,一般干部1.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6万人。
重庆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调研显示,全市每年近一半民生类案件指向基层“微腐败”——有的干部为亲友伪造、虚报资料,以获取政策支持、资金补助;有的将项目、帮扶资金事项提前告知亲友、延后向社会公开,以便亲友获取;有的直接将工程项目交到亲戚朋友手上……
2018年以来,重庆市以整治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为重点,建立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通过报告、比对、核查、公示等流程,前移监督关口,强化组织、群众监督,给“微权力”运行立“真规矩”。
商海春 图/本刊
多步程序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这个关键点,重庆制定了报告、比对、核查、公示、说明、监督执纪等多步程序,环环相扣扎紧制度笼子。
报告。各区县拥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的区县级部门、镇街、村(社区)党员干部以及学校、医院主要管理人员,报告其亲属关系,建立党员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
比对。部门、镇街在审批惠民资金和建设项目时,将惠民资金(项目)受益人信息数据与党员干部上报的亲属关系进行比对。
核查。比对出涉及党员干部亲属的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行合规性核查。
公示。对通过核查的涉权事项,在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和其亲属所在村(社区)或项目实施地分别进行公示。同时,对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及时取消,并作为问题或者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重庆市规定,对于没有经过比对、核查、公示的惠民资金和项目,不得进行审批或实施。区县级以下纪检监察组织对涉权事项,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区县纪委监委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
此外,重庆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监督的大数据应用效能。
比如,大足区纪委监委对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大数据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围绕监督扩面、数据提质、流程优化、系统融智、信息共享、隐私保护等六个方面,建立“千眼”监督系统。
渝北区纪委监委建立重要行权数据备案机制,将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作为重要基础内容,形成1个监督大数据池,搭建数字清洗、智能分析、监督公示、问题处置、决策研判5个应用平台,打通数据壁垒、破除监督死角、提高监督效率。
“区里聚焦民生资金公平公正发放领域,重点收集低保、救助等惠民资金信息,通过智能分析发现监察对象本人及其亲属领取救助等问题,交办主责部门自查整改,对重要问题严肃查处。”渝北区纪委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主任吴尹介绍。
既是“红线”也是“安全线”
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运行以来,一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基层“微权力”违规问题得到惩处。
有人在信息报告、比对环节被查出问题线索。高新区一名村干部未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便将村里的山坪塘整治工程承包给自己的儿子实施,在涉权事项报告时,只报告了亲属关系,却未将儿子承包村里工程一事一并上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在对涉权事项随机抽查时发现了该情况并及时进行了查处,最终这名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脱贫攻坚期间,大足区一名村干部违规将自己的三名近亲属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扶贫待遇。相关部门经信息比对核查后,发现这三人不具备建档立卡条件,这名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人在信息公示环节被群众举报。綦江区一名村支部书记通过转移户口、伪造材料、改大年龄等手段,违规帮助进城落户的儿子办理低保待遇。他的这一行为在城镇社区的信息公示环节被群众看出了端倪,纪检监察组织核实后对这名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涉权事项公开是一条必须遵守的制度红线。与此同时,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线”,可以帮助清清白白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
在渝北区木耳镇石坪村,村党总支副书记刘兰的丈夫身患残疾,她按照程序为丈夫申请了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扶持政策。
“按照涉权事项公开的要求,我丈夫享受补助待遇的原因、标准等情况,在我所工作的村和我丈夫户籍所在社区张榜公示。这样一来,群众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我丈夫享受补助待遇是因为符合政策规定,与我担任的职务无关。”刘兰告诉记者。
抓事后惩处 促事前预防
推开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以来,重庆全市比对核查出不符合条件享受政策1万余人次,2万余名干部或亲属主动说明情况。
涉权事项公开,不仅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警示、教育,更针对在公开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比如,綦江区纪委监委在推动涉权事项公开过程中发现,区内某街道低保资金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有的社区干部履职不力,对低保享受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綦江区纪委监委向该街道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在铜梁区,区纪委监委通过涉权事项大数据监督发现,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领域问题较多,在及时进行问题查处、追回补贴资金之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专项监督治理。
当前,重庆正推进清廉重庆建设,强化对“微权力”监督是清廉单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涉权事项公开既抓事后惩处,又促事前预防。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干部履职行为,一体促进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庆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岳伟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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