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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5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6-05 15:39:47来源: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公安部今日公布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5起典型案例。

一、吉林四平公安机关侦破某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污染环境案

2022年7月,吉林省四平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2021年3月至案发,四平市某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系四平市重点排污单位)总经理助理孙某为避免污水排放数值超标,安排员工多次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趁机排放超标生产污水。同时,孙某还伙同为该企业提供技术保障服务的某科技公司员工刘某,出具伪造的监测设备故障报告书,帮助企业逃避环保监管,实施非法排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近年来,一些畜禽养殖、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企业为压缩污水处理成本,通过人为干扰采样、篡改监测数据、故意停用监测设备等方式,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安全。该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排放的超标污染物,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导致当地水体严重污染,直接影响到周边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接到线索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在生态环境部门协助下,完成相关专业检测认定,全面完善调查取证工作,形成联手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该案的及时侦破,一方面及时制止了涉案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以打促治,压实涉案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全面规范了内部管理。

二、浙江温州公安机关侦破刘某彬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2022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经查,2019年3月至案发,位于浙江省平阳县某蚀刻工艺品公司厂区内的7家蚀刻加工企业,为减少生产成本,将蚀刻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刘某彬等人(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擅自处置,被非法转运倾倒,造成周边土地、河流严重污染。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屡禁不绝,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案中,涉案企业经营手段粗放,未配齐污染物处置设施,私自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人员随意处置,严重污染环境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端掉产废窝点,斩断犯罪链条,清除了一个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安全隐患。

三、广西贵港公安机关侦破某砖厂污染环境案

202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机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共同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经查,2021年12月至案发,林某强等人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从广东等地大量收集铝灰(危险废物),转运至贵港市平南县某砖厂非法提炼铝锭向外销售,并将提炼后产生的废渣(危险废物)部分就地存放,部分非法填埋至平南县内多个地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目前,林某强等8人已被分别依法判处三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刑期,并连带承担应急处置费用80多万元。其他相关涉案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铝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在一些地方仍然多发高发,对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此,2022年公安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对包括此案在内的8起涉铝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该案犯罪嫌疑人将加工窝点转移至贵港市平南县一偏僻的地方,试图逃避行政监管和执法打击。公安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办案,顺藤摸瓜进行全链条打击,一举打掉了这个跨越粤桂两地的犯罪团伙。同时,对涉案厂区内的铝灰及时进行处置,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四、重庆市公安机关侦破龙某江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2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重庆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经查,2021年6月至案发,四川省德阳市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郎,利用中介人员龙某江提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虚假处置资质,与四川省遂宁市某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压滤污泥,转运至重庆市合川区进行非法倾倒和填埋,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近年来,沿江公安机关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刑事打击责任,组织侦破一批直接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本案中,涉案压滤污泥属工业固体废物,含多种重金属,被非法倾倒填埋后对土壤污染严重,并直接影响到附近水域水质安全。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警务合作机制和《四川省、重庆市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跨省跨部门执法合作,及时打掉一个跨省专门从事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犯罪团伙,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修复了受损生态。针对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不断织密法网,切实守护一江清水。

五、陕西渭南公安机关侦破车某锋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1年12月,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利用剧毒化学品提取黄金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车某锋、辛某平等人为牟取暴利,在未取得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选择潼关县一处偏僻荒地修建堆浸池,非法购进尾矿渣和剧毒化学品提取黄金,并将产生的废渣和废液(均属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近年来,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废弃矿井、矿渣提取贵金属非法牟利较为猖獗的情况,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该案是专项行动打击战果之一。此案中非法利用剧毒化学品提金,不仅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而且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多部门和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不仅抓获车某锋等组织人员和直接参与炼金人员,而且对提供废渣和剧毒化学品的人员一并依法查处,实现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发挥了打击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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