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天华在会上介绍,为实现水环境质量显著跃升,吉林省着力补齐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短板,2022年完成18座污水处理厂(站)扩能建设,推动68座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标准排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吉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已排查出的5898个排口进行新一轮复核;强化日常监管,压茬开展“春季清河”“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系列专项行动,清理垃圾、畜禽粪便3.5万余吨。
张天华表示,推动省内上下游、左右岸相关县市签订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也是提高水环境质量的举措之一。近年来,吉林省根据断面水环境治理和改善情况,实行横向资金补偿、纵向资金奖励机制,使各市县自觉融入“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格局中。2022年,吉林省42个市县区共实现上下游互相补偿1807万元,落实流域奖励资金1.1亿元,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共治的水生态治理模式已基本形成。
此外,公报还公布了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其中,吉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2022年优良天数占比93.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四年连降”,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指导值;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7.3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状况连续19年保持良好。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旗威说,今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为力争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4%左右,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污染天气比例保持在0.8%以下;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8%以上,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8%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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