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字监管加码,剑指国际科技巨头
《数字市场法案》草案于2020年12月提出,被外界誉为“20年来欧盟监管科技企业的首次重大改革”。据了解,欧盟曾于2000年发布了欧盟电子商务指令,《数字市场法案》将针对当前数字经济环境作新的研判,作为其重要补充。
欧盟官网披露的内容显示,《数字市场法案》主要是为了确保中小科技企业可以与企业巨头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数字市场法案》终结了大型科技公司日益增长的主导地位。从现在开始,他们必须允许互联网上的公平竞争。新规定将有助于实施这一基本原则。欧洲将出现更多样的竞争、创新与选择。”参与法案起草的欧盟官员安德烈亚斯·施瓦布说。
据悉,《数字市场法案》将禁止科技巨头充当“看门人”的某些做法,并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对其开展市场调查并制裁其不合规行为。
所谓“看门人”即提供核心平台服务的科技巨头,如网络中间服务、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平台。其具体条件包括,企业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75亿欧元,还需在欧盟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每年有1万名商业用户。
根据规定,企业只有在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将个人数据用于有针对性的广告;企业要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企业不能使产品在自有平台上排名凌驾于竞争对手等。
对于不遵守规矩者,欧盟也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例如,企业有可能会被要求剥离业务并支付巨额罚款等,一些罚款金额可高达该公司全球年营业额的10%。
欧洲分析人士指出,根据法案对“看门人”列出的相关条件,一些大型科技巨头如谷歌、苹果、脸书等将成为欧盟的重点监管对象。分析称,近年来,亚马逊、谷歌、脸书、苹果等科技行业巨头频繁因垄断行为被多个国家和地区处以高额罚款,法案的出台将给这些科技巨头带来新的监管压力。
针对欧盟的数字监管举措,国际科技巨头则持不同保留看法。苹果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仍然担心的一些条款会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隐私和安全漏洞,而另一些条款将禁止我们对大量投资的知识产权收费。”谷歌的一位发言人则强调,该公司“担心其中一些规则可能会减少创新和欧洲人可用的选择”。
近年来,全球数字经济与技术发展迅猛,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看来,《数字市场法案》一定程度是欧盟对当前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作出的回应,将有利于欧洲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法案也有利于加快欧洲本土数字化进程。陈凤英称,近年来,欧洲地区数字经济进展要明显慢于北美和亚洲地区,新冠疫情下,区域间的“数字鸿沟”更日益明显,欧盟也需要通过更新数字监管举措来跟上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
据欧盟官网介绍,《数字市场法案》后续将交由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批准,还需经过一系列程序才会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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