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榴莲鬼秤”事件:8斤榴莲被称出18斤,已依法依规处理
6月8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近日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的“路边摊出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依法依规对涉事摊主进行了处理。
据通报,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或文章,揭露了南宁市某路边摊使用“榴莲鬼秤”的情况,原本8斤的榴莲在摊主的秤上竟然显示为18斤。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对于商家的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接到网友举报后,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过对当事摊主的问询和现场检查,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没收了摊主使用的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并依法对摊主进行了处罚。
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了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决定旨在严厉打击缺斤少两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电子计价秤的日常监管力度,从重打击缺斤少两行为。同时,该局还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该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此次“榴莲鬼秤”事件的曝光和处理,再次提醒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多加留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店铺进行消费。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诚信、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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