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作出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04 13:42:16来源:
7月3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该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证券服务业务相关信息,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及本所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行政处理、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惩戒、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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