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摸鱼”准点下班者免谈 长得高者应聘被拒(引题)
奇葩招聘涉嫌就业歧视(主题)
法治时报记者 陈超超
春节过后迎来招聘热潮,一边是职场难招人,一边是有的企业出难题。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公司认为效率低的员工才会加班,拒绝招录上班摸鱼、准点下班的人员;女子因身高1.85米应聘少儿美术老师被拒。
企业招聘提出的奇葩问题,哪些或涉嫌违法违规?律师表示,企业招聘信息不能含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企业招聘信息应当尊重应聘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内容出现。
公司招聘 不招上班“摸鱼”准点下班者
近日,据媒体报道称,四川成都一公司在招聘信息中工作时间写道:“上班爱摸鱼,下班到点跑的请绕道。”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质疑准点下班还被歧视。
该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招聘岗位为短视频创意编导。该公司在工作时间一栏明确,“早九晚六、双休(效率极低者除外),上班爱摸鱼、下班到点跑的请绕道”。
有网友表示,虽说是双休,却又称“效率极低者除外”。那么,“效率极低”又如何认定呢?公司回应说员工基本不会加班,但有工作时,还是要以任务的进展为主。意味着,工作任务没完成,还是要加班,而且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为何公司会反感员工上班“摸鱼”、准点下班呢?该公司招聘负责人白女士举了一个“反面教材”:“我们之前有个设计师,让他下午四五点钟设计一个海报,他就说没时间,到点就直接走了。”白女士称,如果员工因为自己的效率低没有完成工作,才需要加班,没有加班费,以事情进展为主,看重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很难去招录配合。
该公司的招聘要求合理合法吗?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露表示,该公司提出的“准点下班请绕道”的要求,涉嫌违法违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王露认为,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企业要求应聘者周末加班依法应当支付加班费。
女子身高1.85米 应聘少儿美术老师被拒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的张女士应聘少儿美术老师时,因1.85米身高被拒。
据报道,在被告知面试未通过后,张女士主动向对方询问原因,而对方回复:“主要是太高了哦,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
“不是第一次了。”面对企业拒绝的理由,张女士既无奈又困惑:“心里很难受,我因为身高问题,面试不止一次被拒。我特别喜爱这行,会继续坚持下去。我认为对工作没有什么影响,都是他们自认为的。”
张女士的求职遭遇,企业是否涉嫌职场歧视?招聘信息中的“五官端正”“身高多少”等要求,是否涉嫌违法违规?企业招聘美术老师应关注哪些方面才合情合理?
王露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非特定岗位,企业不应对应聘者的身高、相貌、年龄等自然属性进行限制。企业应更应关注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是否与所聘岗位匹配。
律师说法:
企业招工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企业招聘中,哪些要求涉嫌违法违规?求职者遇到奇葩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王露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由此可知,企业招聘如果对应聘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人、户籍、地域等进行限制或有歧视性内容的,就会涉嫌违法违规。否则,应聘者可以企业的就业歧视行为侵犯其就业平等权为由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王露提醒,企业的招工简章写明的录用条件要合法合规,不能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就业歧视的内容。在面试过程中,企业提出的问题不能侵犯应聘者的个人隐私,比如应聘者的家庭情况、婚姻状况或女性是否怀孕等均属于劳动者的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了解。
(责编: rwdd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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