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国际被判犯有斗殴罪
发布时间:2021-03-06 09:52:15来源:
西安3月5日电-前中国国脚王万鹏因参加酒吧殴打而被判入狱十个月。这位38岁的男子曾在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担任助理教练,被判犯有于2020年7月25日在西安以南约300公里的六坝县对两名酒吧员工进行人身攻击的罪行。根据Liuba法院在周四发布的判决书。判决书说,王某与陕西长安体育的两位同事在当晚被拒绝唱歌卡拉OK后,对酒吧员工进行了殴打。根据判决,其中一名酒吧员工的右手轻微骨折。曾在2008年被中国国家队召集的王某周四在其微博账户上道歉。他说:“我因与刘坝的酒吧雇员发生冲突而触犯法律而感到as愧和re悔。”他在社交媒体上写道:“我以我的不合理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为足球教练的职业带来了耻辱。”他说:“我为事故的受害者感到遗憾,并为我的举动给足球的公众形象带来损害。”陕西长安体育俱乐部周四表示,王和他的两个同事已被解雇。二线俱乐部在微博上说:“该俱乐部已经终止了与这三人的合同。该俱乐部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 结束语
(责编: rwdd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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