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会上有记者问:前两天,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审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请问国家在加大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方面还有什么考虑和举措?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表示,学前教育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研究都表明,学前教育为人一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程度。
刘景称,从财政投入方面看,“十三五”以来,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在各级教育中增幅是最快的,年均增幅达到14.8%,是基础教育年均增幅的2倍。从学前教育自身来看,生均投入水平也几乎翻了一番。
从政策举措上看,教育部注重从“拨款、资助、收费”三个方面一体谋划、系统推进。一是实现从无到有,明确财政拨款标准。《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每人每年600元”。《意见》在印发之前各地是有标准的,但是标准不一、口径不一。《意见》印发之后,标志着公办园的国家基本标准正式出台,而且统一了口径,统一了标准,明确了完成的时限。同时,要求凡是以前高于国家标准的不得降低。这将非常有力地保障公办园的基本运转,确保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扩大普惠资源。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来支持和引导地方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着力破解“入园难”的问题。支持地方巩固幼儿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是坚持公益属性,加强收费管理。教育部积极指导各地完善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策,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根据实际的办园成本、市场的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遏制过高收费,切实缓解“入园贵”的问题。
刘景提到,接下来,教育部将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形势和人口发展的态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以及财政拨款制度,在健全学前教育拨款、资助、收费三位一体的经费投入机制上持续下功夫,努力减轻家庭养育教育负担,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学前教育的优质普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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