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法汇民意聚合力
以长江保护法为例,在立法过程中,法工委委托位于长江流域的湖北襄阳、江西景德镇、江苏昆山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课题调研,3个联系点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学校发函征求意见,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正是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形成了紧贴实际、内容翔实的调研报告,为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听取利益相关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方式途径,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找准突出矛盾问题,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具体体现到法律中……我们不仅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也在守护青山绿水中时刻倾听民声、汇集民意。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不忘初心、心系群众,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和推动工作,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为标尺检验和考核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让生态环境改善的红利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深厚情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也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共建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群众认可才是真认可,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说到底,群众感受才是检验工作成效和环境质量的关键依据。
美丽中国的答卷写在绿水青山间,更写在人民心间。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一定能汇聚起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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