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教师扔三角尺砸伤学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23年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一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被告人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因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情绪失控之下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闹的学生,却不慎砸中了该生前座的9岁学生刘某辰的额部。刘某辰因此受重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事宜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且赔偿款已全部履行。目前,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宋雨明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本应肩负教书育人的职责,却在面对学生喧闹时情绪失控,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影响恶劣。因此,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考虑到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外,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这一情节也在判决中得到了体现。
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被告人宋雨明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教师作为塑造未来一代的重要角色,必须时刻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为重。同时,学校也应加强管理和教育,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此次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公众普遍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教育工作者的一次警醒。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为非经营性网站,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