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圈主无证荐股遭重罚 1300 万:敲响金融监管警钟
近日,一起涉及网红圈主无证荐股的案件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吴某某因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万元,其全部违法所得也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据悉,吴某某自1996年开始炒股,并在多年的炒股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粉丝基础。2009年,吴某某在某网站上注册账号并发表文章,谈论对大盘的走势及趋势的看法,逐渐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此后,吴某某与某网络公司合作,在该网站上开通股票交流圈子并担任圈主,向付费进入圈子的用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客户需每月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进入该圈子观看直播、与圈主互动并获取荐股信息。
然而,吴某某在提供荐股服务期间并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或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证书,属于无证荐股行为。截至案发,吴某某通过在类似圈子中进行网络荐股违法所得达1200万余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此案进行了调查认定,并指出吴某某无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2022年9月22日,吴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270万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从中获利120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被告人吴某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出违法所得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万元,同时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此案的宣判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要谨慎选择正规机构,切勿轻信所谓的“股神”推荐。同时,也警示了自媒体从业者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可为牟利而跨越法律红线。网络平台和证券经营机构也应强化财经博主的行业资质审核,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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